纪检监察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总结
时间:2015-12-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5年上半年,庆元县检察院以落实“两个责任”为载体,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正风肃纪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我院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如下。


一、厘清职责,“两个责任”认识更加深入


(一)党组重视,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更加突出的位置,突出强调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上半年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3次,检察长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分析队伍纪律作风状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任务。


(二)制度先行,责任体系渐趋完善。根据“两个责任”新要求,以厘定主体责任为重点,着力完善责任分解与责任考核制度措施,制定《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范围,重点突出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


三)问题导向,执纪监督重点突出。院纪检组围绕检察中心工作,聚焦执纪监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正风肃纪、案件查处等职责。以开展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创建活动为着力点,不断加大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


二、以上率下,主体责任落实更加有力


(一)抓部署,党组率先垂范促主体责任落实。院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发展的总体布局,常研究、常部署,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在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明确,凡是廉政责任不落实的,一律不能当先进,廉洁自律做不好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检察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一律实施“一案双查”。


(二)盯重点,党组书记以身作则担起“第一责任”。院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提拔使用干部中高度重视纪检组有关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全力支持纪检组针对有关违反八项规定、执法办案不规范等信访举报,亲自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促进问题的纠正与解决。


三)严执行,班子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院班子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人,能够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开展纪律作风情况分析常态化,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正风肃纪小组成员,经常性参与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格局落实较好。


三、纲举目张,监督责任履行更加到位


(一)正风肃纪,强化纪律硬约束。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持续在正风肃纪上聚焦发力,成效明显。半年以来共开展正风肃纪督查活动3次,对干警执行各项规定、禁令情况、上班迟到、早退、玩游戏、网购、炒股以及公车管理不规范等违纪违规行为开展督查,并于月末对违纪违规行为在公示栏、内网网站进行通报。


(二)查纠并举,力促执法办案规范化。继续围绕修改后两法实施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务督察并强化重点案件备案审查工作。上半年针对办案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处理、办案安全防范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5次,发现问题10个,提出整改意见5条。


(三)惩教结合,突出源头预防。将廉洁从检教育融入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将党风党纪党性教育融入“学思践悟”主题活动大讨论中,强化警示教育,明确纪律“红线”。通过 等活动的正面引导,强化干警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通过学习高检院、省院下发的各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的反面警示,强化干警的纪律观念和法治意识。


半年来,我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干警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工作措施明显细化,主体责任落实初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意识淡漠,重业务、轻管理,工作被动应付,好人主义突出。2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三重一大”事项以及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力度不够,配合重于监督,形式多于实效;3、工作思路创新不够,工作措施缺乏自身特色,纪检干部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步工作要求


下半年,我院将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认真查找工作上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更大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要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上下工夫。要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任务分解以及强化监督检查等,层层传导压力,积极推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司其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要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坚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要严格执省检察院行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对失察、失教、失管责任的追究;要坚持从严治检,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是要聚焦“四风”,弛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要紧盯检察机关作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完善和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上持续用力;要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紧密衔接起来,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加强司法执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将检察机关的司法执法作风提升到一个新层次、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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