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全市“以案释法”十佳精品案例】警惕藏在手机里的“赌场
时间:2021-01-14 来源: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   季志锋

案情简介


  龙泉人李某某平常喜好麻将,隔三差五总会邀上几个好友搓几把。打麻将需要四个人组局,李某某经常受到“三缺一”的困扰,她就想,何不在手机上玩,这样可以不受时间、空间限制,随时随地开搓。于是,李某某借助“游戏茶苑”APP组建了群聊,将身边的麻友拉进群开始玩手机麻将。“志趣相投”的麻友们“你拉我、我拉他、他拉他……”很快,这个聊天群组就壮大到了两百余人。


(图片来自网络)


  在“游戏茶苑”上打麻将需要使用房卡,每盘赌局(每盘16局)消耗4张房卡。李某某遂联系上家购买房卡,再出售给群里的玩家,以此赚取房卡差价。疫情期间,群内打麻将的人特别多,其忙不过来,遂让群里的叶某某一同管理。经统计,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份期间,李某某和叶某某共赚取房卡差价11万余元。龙泉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和叶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两人被判处刑事处罚。群内其余参赌人员,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图片来自网络)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年以来利用网络平台在手机上赌博的案件越来越多,龙泉市范围内已有21件44人因犯开设赌场罪受到刑事处罚,上百人因赌博被行政处罚。


小检释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李某某、叶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获利人民币11万余元,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图片来自网络)


  赌场披上“网络”这件隐形外衣,却掩盖不了其违法性的本质。网络赌博和传统的赌博犯罪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且存在隐蔽性强、运营成本低、影响范围广、危害性大等特点,极易让人沉迷其中,无法自拔。今年以来,各地司法机关连续查办了一大批利用网游平台开设赌场的重大案件,成功摧毁多个以合法游戏平台为掩护,通过棋牌、娱乐游戏设赌牟利的网络犯罪团伙,有力打击震慑了此类赌博犯罪活动。麻将扑克本是娱乐之物,一旦有了实质金钱的兑现,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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