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预决算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职责是:(1)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渎职犯罪等案件进行侦查。(2)依法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依法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等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依法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属基层检察院,是1个独立核算机构,下设5个部,1个中心。包括:第一检察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科)、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监所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驻屏都检察室)、政治部(政治处)、综合部(办公室、法警大队)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这一内设机构系2014年度经批准增加。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院2019年度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3人。 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8人,比上年减少2人,主要是2019年度新录用公务员3人,退休3人,调动2人;年末实有退休人员20人,遗属1人,另有编外11人。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庆元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纳入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711.5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3620.64万元增加90.94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增长和人员经费变动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54.5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82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8.44%;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8.85万元,占收入合计1.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5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24万元,占83.58%;项目支出304.84万元,占16.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50.3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05.43万元,增加44.92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增长和人员经费变动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3.48万元,增加21.22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7,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0%;公共安全(类)支出1741.6万元,95.45%;教育(类)支出0万元,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0%;住房保障(类)支出83.1万元,4.5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8.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7%,主要原因是年初结余结转。其中:

基本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365.1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46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年底结余数结转和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1.2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调整。

专项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2.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7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年底结余数结转和项目专项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预算也没有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64万元,支出决算为21.76万元,完成预算的36.4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招待费用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97万元,占73.39%,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7.18万元,下降62.99%,主要原因是检察机构改革过渡期,职能还不是很明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占26.61%,与2018年度13.37万元相比,减少7.58万元,下降56.69%,主要原因是检察机构改革过渡期,职能还不是很明确。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等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5.4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7万元,完成预算的62.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机构改革过渡期,职能还不是很明确。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97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办案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预算的16.93%。主要用于接待检察业务指导、办案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机构改革过渡期,职能还不是很明确。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累计58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察业务指导、办案等餐费支出。接待585人次,6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庆元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2.5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34.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费及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5万元,执行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办案效率得到提升;二是预期目标得到体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当年未发现任何问题存在。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时不需要改进。

法制教育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青少年法制意识增强;二是预防校园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当年未发现任何问题存在。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时不需要改进。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办案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28.2万元增加25.4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03%。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专项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基本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是本行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专项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6.专项支出(类)检察(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19年度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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