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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快递”出现在了地摊上,真相是……
时间:2024-03-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每天的包裹都有成千上万个,
多拿一个少拿一个应该没人发现。”
被告人心存侥幸,
本以为盗窃包裹无人知晓,

事发后却沦为了“阶下囚”……




严某系庆元县一家快递公司的员工,平时负责来往各企业与快递网点之间取件配件。

2023年3月的一天,严某像往常一样前往县城某公司收取快递时,因疏忽多装了几件不需要邮寄的货物。因怕被人指责工作粗心,就把货物随手放在快递网点的仓库内。

几天过去,严某发现多取的快递竟无人发现,于是便心生歹念,下班后将货物带回了家。随后,严某谎称上述货物是做电商的朋友被顾客退回的残次品,以低价卖给了摊贩周某。


尝到甜头后,严某又联想到,平时在收取快递时,厂家的货物都是由自己搬到车上的,自己可以在收取快递时多拿几件,且快递网点经常有滞留无人认领的快递,瞬间心生贪念。

“如果我把这些多装的货和没人认领的快递拿去卖了,应该值不少钱吧……”于是,严某便通过在揽件时多拿货物和偷拿滞留快递的方式,先后在快递公司仓库、寄件客户工厂等多处实施盗窃,并将偷得的快递全部都转卖给了周某。

刚开始,周某对严某的说辞信以为真,但在次数多了以后,周某渐渐有了警觉。当他得知货物的真正来源时,不仅没有对严某的行为予以制止,反而叮嘱严某多加小心。

就这样,两人“分工合作”,一个负责盗窃,一个负责销赃,“合作”越来越顺手。2023年3月至12月期间,严某多次作案,共实施盗窃10余次,盗窃相关物件50余件,严某共获利5000余元,周某获利2000余元。


“你卖的东西是我们厂里生产的,我们没有授权给任何人零售,你的东西是哪来的?”2023年12月的一天,县城内某企业负责人毛某下班回家,当她经过路边地摊时,赫然发现摊上摆着的,居然是自家厂里生产的产品,一名摊主正在卖力地吆喝着。

于是,毛某上前质问摊主,而摊主正是帮严某“处理”赃物的周某。面对毛某的质问,周某无言以对,毛某随即打电话报了警。

而严某直到被抓还以为是监控视频拍到了自己行窃的画面,殊不知,自己的“队友”早已被抓了个现行。


严某利用工作之便,窃取他人财物,而帮其处理赃物的周某由一开始的不知情,再到后面深陷其中,成为了犯罪链条中的一环。

据周某讲述,虽然知道货品都是严某偷的,但是因为价格实在便宜,自己能赚到比较多的差价,所以也就没有对严某的行为予以制止,说到底还是“贪”在作怪。

最终,经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庆元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严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周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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