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预决算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
时间:2022-05-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职责是:(1)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渎职犯罪等案件进行侦查。(2)依法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依法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等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依法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属基层检察院,是1个独立核算机构,下设5个部,1个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第一检察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科)、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监所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驻屏都检察室)、政治部(政治处)、综合部(办公室、法警大队)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这一内设机构系2014年度经批准增加。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203.19万元,支出总计2,203.1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219.19万元,增长11.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调整和项目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76.2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5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5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8.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4.41万元,占收入合计1.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3.53万元,占85.19%;项目支出296.07万元,占14.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72.79万元,支出总计2,172.79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227.17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调整和项目变动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91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5%,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余和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37万元,增长8.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调整和项目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4.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846.92万元,占93.56%;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27.14万元,占6.4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7.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7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调整和项目变动其中:

基本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3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变动

专项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专项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5.57万元,支出决算为190.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1.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2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安排基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相关费用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相关费用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1.24万元,完成预算的40.2%,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办理案件量有所下降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63万元,占50.04%,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5.34万元,下降33.44%,主要原因是2020年办理案件数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占49.96%,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4.82万元,增长83.25%,主要原因是异地办案量和交流学习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相关费用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本年无安排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5.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预算的41.78%。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办理案件量有所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相关费用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5.44万元,支出10.63万元,完成预算的41.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比有所下降。主要用于办理案件过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预算的38.72%。主要用于接待检察业务指导、办案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案件交流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10团组,累计1,11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察业务指导、办案等支出接待110团组,1,11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9.33万元,支出决算为22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比2019年度减少29.66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3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警车(囚车),用于平时办案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庆元县人民检察院组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1.17%。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院办案费法治教育宣传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费法治教育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办案效率得到提升;二是预期目标得到体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当年未发现任何问题存在。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时不需要改进。

法治教育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青少年法制意识增强;二是预防校园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当年未发现任何问题存在。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时不需要改进。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办案费”、法治教育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基本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是本行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专项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0.专项支出(类)检察(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20年庆元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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