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预决算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决算
时间:2024-03-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职责是:(1)依法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依法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等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依法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部门:无。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本部门内设:5个部,1个中心。包括:第一检察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科)、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监所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驻屏都检察室)、政治部(政治处)、综合部(办公室、法警大队)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这一内设机构系2014年度经批准增加。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250.39万元,支出总计2250.3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5.71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43.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3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38.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63万元,占收入合计0.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4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28万元,占73.18%;项目支出602.36万元,占26.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38.47万元,支出总计2238.47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5.03万元,增长0.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24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有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3万元,增长0.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8.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64万元,占1.3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125.11万元,占94.94%;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3.72万元,占3.7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48.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3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有调整。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484.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5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经费已经落实到位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8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项目已落实到位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数据变化。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9.27万元,支出决算为8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期有人员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64万元,支出决算为2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司法救助项目已全落实到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8.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9.74万元、津贴补贴232.39万元、奖金532.34万元绩效工资9.28万元、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1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29.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8.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9万元、住房公积金83.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3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26.78万元

公用经费23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22万元、水费1.73万元、电费13.34万元、邮电费4.94万元、差旅费0.26万元、维修(护)费0.58万元、租赁费1.25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10.36万元、劳务费31.31万元、委托业务费3.29万元、福利费69.95万元、工会经费17.96万元、其他交通费33.8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4.1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72.09万元,支出决算为72.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刚好落实到位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72万元,占10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42.89万元,增长227.77%,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占14.37%,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4.74万元,增长84.34%,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本部门预算部门人员的办案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出国人员。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1.72万元,支出决算为61.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已落实到位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40.19万元,支出决算为40.1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报废2辆,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1.5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车辆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用车在办案过程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累计129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来指导、调研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院业务量增加。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县市来指导、调研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3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县市来指导、调研接待113批次,累计1296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5.65万元,支出决算为23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相关经费发票有延迟报销现象;比2021年度减少12.78万元,下降5.1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1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1.9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0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办案;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庆元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5共涉及资金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27%。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法治教育宣传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4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精准监督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将脱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精准发力扭转落后局面,院领导发挥“头雁效应”办理各类案件91件,推进县域安全治理,综合碰撞分析特种设备相关信息,据此立案监督5件5人,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实现特种设备定检率100%,推动县域1510台特种设备“赋码”管理。二是三查牵引加快走出数字检察路径。运用数字手段推进成案29件,涵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等9个专项,用好数字手段提升监督成效,创新开展医保基金欺诈数字化类案监督,通过数据建模分析碰撞线索,及时成案并追回流失国有资产18万余元,该模型分获市县两级比赛二等奖,并获批示肯定。

 组织对本部门下属办案补助”等5项目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庆元县检察院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科技强检”建设与应用经费项目和法治教育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科技强检”建设与应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线路租用(维护)数量5条,基本系统维护次数20余次;二是数据共享率为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法治教育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法治宣传册发放达到2000余册;二是宣传场次达到20次/场,受益人员达10000人/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未结合动画视频宣传法律知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动画视频宣传更形象、更生动,宣传更到位、更广泛。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省补业务(办案)经费”、“法治教育宣传经费”及“科技强检”建设与应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项目绩效结果分析:积极保护国有财产,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已追缴到账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民营加油站增值税等共计1054万元。积极参加检察长每月信访值班、检察开放日活动,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驻矛调中心窗口,开展公开听证9次,妥善办理来信来访93件,办理信访立案监督案件11件,其中我本人参与听证和答复解决信访问题7件、参与领导包案2件。将脱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精准发力扭转落后局面,院领导发挥“头雁效应”办理各类案件91件,通过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办案模式,各业务绩效指标提升明显,总体业务水平从去年全省87位、全市倒数第一跃升至全市中上游。推进县域安全治理,综合碰撞分析特种设备相关信息,据此立案监督5件5人,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实现特种设备定检率100%,推动县域1510台特种设备“赋码”管理,有力堵塞监管漏洞。同步建立社矫人员就业信息平台,帮扶解决就业140人,全县社矫对象重新犯罪率为0%,入选全省检察案例讲述会,进一步建强跨省法治共同体。依托浙检数据应用平台,运用数字手段推进成案29件,涵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等9个专项,谋划“百山祖生态守望”、性侵未成年人监督等数字项目10个。用好数字手段提升监督成效,创新开展医保基金欺诈数字化类案监督,通过数据建模分析碰撞线索,及时成案并追回流失国有资产18万余元,该模型分获市县两级比赛二等奖,并获贾检批示肯定。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指事业部门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部门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部门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部门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部门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填列事业部门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部门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用于检察方面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未单独设置科目的其他用于检察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浙公网安备 33112602000099号

浙ICP备2020031775号-1 版权所有:庆元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