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关于任命洪薛伟同志为书记员的通知
时间:2023-05-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关于任命洪薛伟同志为书记员的通知

 

本院各内设机构:

       根据干部挂职交流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任命:

       洪薛伟同志为庆元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任职时间从2023年5月开始,至挂职交流结束。




   中共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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