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领航
庆元检察:以高标准作风建设保障高质效依法履职
时间:2025-04-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4月28至29日,庆元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通过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研究贯彻举措。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大伟主持读书班并讲话,其他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并作交流。


会议指出,要立根铸魂,把稳“思想之舵”。以政治引领“强定力”,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一子落”,党的建设“满盘活”的政治意义和时代意义,做到真重视、真警醒、真自觉;以问题导向“正靶向”,紧盯“四风”老问题、新表现,结合巡察问题整改,深入排查剖析短板,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以党性淬炼“固根本”,高标准开展学习教育,将各项铁规禁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铸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会议强调,要实干担当,扛牢“为民之责”。以服务大局“显作为”,自觉把开展学习教育同服务中心大局、深化检察履职结合起来,深入践行“六干”作风,巩固区域性特色,开展小切口调研,增强多跨式联动,确保检察工作目标明、方向准、路径清、实效好;以司法为民“践初心”,不断学思践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激发“变不可能为可能”的斗志,把“抓落实”置顶全年,以更高质量的司法办案实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效;以科学方法“提效能”,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精神蕴含的科学方法论,用好案件质效“月体检”表和亮点培育、重点攻坚、难点破题“三张清单”,强化互学互比互看,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会议要求,要严管厚爱,筑牢“廉政之基”。以示范引领“树标杆”,领导班子要立标杆、作表率,以“头雁效应”带动“政治三力”提升,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以制度约束“划红线”,聚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实现“管案”与“管人”有效衔接,让遵规守纪形成“肌肉记忆”;以监督问责“亮利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庆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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