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预决算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9-05-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县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对庆元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依法对刑事诉讼及民事与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对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提出或提请抗诉。

5.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

7.规划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和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的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8.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9.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依法严格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

10.根据《检察官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检察人员人事任免事项。

11.协同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2.组织检察人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3.规划、管理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4.承办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庆元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检察院本级预算。

二、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1538.9万元。

(二)关于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15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1538.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57.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2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46.4万元,项目支出264.3万元。

(四)关于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8.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57.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25万元。

(五)关于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8.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3.33万元,主要是财政核定人员经费增长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57.64万元,占94.7%、住房保障支出81.25万元,占5.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365.1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92.5万元,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1.2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6.78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控制数),比2018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0万元,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情况,再予以调整。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及兄弟县市工作人员来庆调查考察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8.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3.15万元减少13.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34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县政府公车购置计划批复情况,再予以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及单位平台租车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18年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数减少,而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是根据车辆编制数定额核定并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检察院行政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事业单位1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8.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庆元县人民检察院专项经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92.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办案中产生的差旅费、劳务费、办公费、维修费、培训费等等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附件:

1.2019年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2019年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2019年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5.2019年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2019年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表

7.2019年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表

8.2019年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表

9.2019年人民检察院重点项目绩效表

附件:庆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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